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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争创单位考核工作和2006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争创单位推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yhgqt 时间:07-09-11 18:04:43

关于做好2005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争创单位考核工作和2006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争创单位
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团委:
       今年是实施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五年创建目标(2004-2008年)的第二年,也是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双五”创建活动)实行申报制以后进行考核的第二年。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原则,紧密结合党组织“先锋工程”创建活动,围绕“双五”创建目标,通过抓宣传发动、抓规范化建设、抓载体创新、抓机制完善,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团的基层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开展2006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争创单位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双五”创建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05 年度丽水市“双五”争创单位(以团丽[2005]26号文件公布为准)。
      (二)考核时间: 2006 年7月26日至8月15日。
      (三)考核方式: 由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属各有关团委对各申报争创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团市委进行抽查考核。
      (四)考核程序:
       1 、各争创单位按照考核标准先进行自评,填写考核表(见附件1、附件2),写好2005年度创建工作的书面总结,自评在85分以上者向所在地团县(市、区)委、市直属团委提出考核申请。
       2 、由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属各有关团委对提出考核申请的争创单位进行复查考核,考核采取听(听汇报)、查(查资料)、问(有关工作)的方式进行检查评定,复查合格的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名,并填写2005年度“双五”创建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于8月18日前报团市委办公室,提请团市委研究命名。

3 、团市委对争创单位进行抽查考核。抽查采取座谈会与交流汇报相结合、现场观摩与检查台帐相结合,对抽查中发现达不到“双五”创建标准的单位要取消评选资格。
       4 、考核结束后由团市委进行综合评定,达到“双五”创建标准的由团市委统一颁发奖牌或证书。

(五)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市级“双五”创建考核工作,是开展市级“双五”创建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探索建立基层团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把考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时间精力到位。

2 、精心组织,严格考核。“双五”创建活动涉及农村、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学校等各个领域,面广量大。因此,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属各有关团委要根据创建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明确责任,尽早部署,狠抓落实。要按照“双五”创建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认真考核,严格把关,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团组织申报上来。通过申报考核、公布名单、奖励评优等方式,充分发挥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有团支部”的示范带动效应,努力促进团组织的整体活跃,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团工作水平。
       3 、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各级团组织要把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作为“双五”创建活动的重中之重,查漏补缺,合力攻坚,花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领域基层团建的新形式、新方法,力争在对团员的有效覆盖和管理、作用的充分发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等方面有所突破。要把“双五”创建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重要讲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化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以求实效。

二、2006年度“双五”创建推报工作

(一)创建目标:

2006 年度20个基层团委创建成为市级“五四红旗团委”,200个基层团支部创建成为市级“五有团支部”。

(二)创建标准: 参照附件1、附件2执行。

(三)推报程序和创建安排:

1 、深入调查摸底,推报争创名单。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团委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双五”创建五年计划(2004-2008年),结合2005年度未争创成功的团组织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订2006年度创建计划,及时确定2006年度争创名单,并于2006年9月10日前将“双五”创建汇总表上报团市委办公室。

2 、公布争创名单,启动争创活动。在以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团委为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团市委研究确定,以文件形式公布2006年度丽水市“双五”争创名单,全面启动新一轮争创活动。

3 、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双五”创建活动启动以后,团市委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检查、督促和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明查暗访、工作台帐等制度,及时了解和检查各地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狠抓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4 、集中检查验收,正式命名表彰。2007年5月,团市委将组织开展对“双五”争创单位进行集中检查验收,严格按创建标准对争创单位进行打分;对经检查验收符合创建标准的基层团委和团支部,将进行命名表彰,并优先推荐省级各类先进。

 

附件:
      1 、2005年度丽水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考核表
       2 、2005年度丽水市“五有团支部” 创建考核表
       3 、2005年度丽水市“双五”创建考核情况汇总表
     4 、2006年度丽水市“双五”创建计划安排表

5 、2006年度丽水市“双五”争创单位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丽水市委
                                                      2006年7月24日

 

 

 

 

附件1:2005年度丽水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考核表

考核

项目

考核标准

自查分

考核分

 

一、班子建设好

(20分)

1 、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团干部(5分);

 

 

2 、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5分);

 

 

3 、班子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思想作风硬,工作能力强(5分);

 

 

4 、制度健全有效,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5分)。

 

 

二、主题活动好

(20分)

1 、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成效显著(4分);

 

 

2 、建有服务组织和服务性实体,在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4分);

 

 

3 、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4分);

 

 

4 、认真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活动有成效(4分);

 

 

5 、积极承担部分社会职能,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4分)。

 

 

三、支部建设好

(20分)

1 、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所属团支部组织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合格达标率90%以上(5分);

 

 

2 、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有效,工作进行正常(5分);

 

 

3 、根据青年分布,科学合理调整支部设置,把外来团员纳入管理范畴并积极发展团员,认真做好“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5分);

 

 

4 、根据当地实际,建有各类团的外围组织并发挥作用(5分)。

 

 

四、活动阵地好(20分)

1 、活动有阵地,并发挥良好作用(7分);

 

 

2 、工作有依托,有团组织管理和使用的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6分);

 

 

3 、经费有保障,经费来源稳定,团的经费和阵地使用管理制度健全(7分)。

 

 

五、工作环境好(20分)

1 、党政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主动纳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7分);

 

 

2 、党政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团工作汇报(6分);

 

 

3 、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工作和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意见贯彻执行到位,团干部配备齐全,政治经济待遇落实(7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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