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县直团委(总支),县共青团共建委各成员单位:
自1月底以来,我市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雨雪冰冻天气,对部分县(市、区)造成了雨雪冰冻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积极响应团市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帮助受灾群众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经团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为受灾群众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对象
全县广大团员青年、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少先队员
二、活动时间
2008年2月20—2月28日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把本次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的一次具体行动,广大团员、少先队员,特别是各级团干部、青联委员和青企业会员要带头募捐,以实际行动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
2、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青少年服务月”活动开展“我为灾区群众作贡献”等主题团日活动,发动团员青年为灾区群众捐款;各学校团队组织要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省下压岁钱,帮助灾区小伙伴”等活动,发动学生团员、少先队员为灾区群众捐款;各级青联、青企协组织要通过下发倡仪书、致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发动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为灾区群众捐款,努力在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中形成自愿参与、踊跃捐款的良好氛围。
3、本次捐款活动坚持广泛宣传、自愿捐款的原则,严禁指定数额、强行摊派。请各基层团组织在收齐捐款资金后,于2月28日前将捐款资金交到团县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团县委在收齐捐款资金后,将根据有关要求统一上交给团市委,由团市委作统一安排,用于全市受灾地区和群众的抗灾救灾工作。捐款联系人:卢春,联系电话:5120379。
共青团云和县委
200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