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200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团县委(县 “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于3月上旬以来,组织对8个2007年度申报县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单位进行考评。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经审核,拟定以下8个200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拟认定表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团县委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08年4月14日—4月16日
联系方式:0578—5120092;yhtxw@126.com
共青团云和县委
2008年4月14日
附:
拟新认定200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8个,排名不分先后)
1、云和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
2、云和县水利局规划科
3、云和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部
4、云和县中医院急诊室
5、大湾乡驻云青年服务中心
6、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团委
7、云和县第二中学综合组
8、浙江立信工艺品有限公司设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