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青文办〔2008〕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团委指示,我委积极做好本区域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指导工作。
团云和县委严格按照《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省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复核指导工作;同时上报《2006年度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以及工作总结。
团云和县委对青年文明号(手)的创建工作常抓不懈,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青年文明号创建内涵,使该项活动不断发展和深化。